109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活化課程與教學計畫,國教署複審公告,因國教署縮短作業期程,請申請學校於109年6月15日前依國教署複審意見完成修改。
一、國教署於 109 年 6 月 1 日於旨揭計畫申請網站公告複審結果,請各校於 109 年 6 月 15 日前依國教署複審意見修改計畫,並上傳核章計畫。
二、各校完成進度如下:
(一)子計畫一:自主活化教學
1 、尚未修改:宜昌國中
2 、完成修改:慈濟小學、花崗國中
(二)子計畫二:彈性學習課程
1 、尚未修改:
2 、完成修改:國風國中、明廉國小
(三)子計畫三:教師專業支持
1 、尚未修改:豐山國小、平和國小、港口國小、銅門國小、銅蘭國小
2 、完成修改:卓楓國小、富源國小、溪口國小、秀林國小、文蘭國小、明利國小、奇美國小、西寶國小
(四)子計畫四:學生多元試探
1 、尚未修改:豐山國小、平和國小、瑞穗國小、港口國小、銅門國小、銅蘭國小、馬遠國小
2 、完成修改:大禹國小、林榮國小、靜浦國小、三民國小、三棧國小、溪口國小、和平國小、文蘭國小、明利國小、奇美國小、西寶國小
3 、國教署提醒:子計畫 4 學生多元試探只要授課對象為學生 ,係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編列鐘點費。(依各縣市基準規定稍有不同)講座鐘點費不得作為代課鐘點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