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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轉送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修訂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要點」1份。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09 年 6 月 3 日屏府教體字第 10930318000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4 月 22 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 1090010536 號函備查,

  並於 5 月 8 日修正內文第十一條「核備」二字。

三、修正要點即日起施行,請轉達所屬運動員及教練依最新規定配合運動禁藥管制作業。

四、治療用途豁免申請表及相關說明文件已刊於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運動禁藥管制網站(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如有需求請逕行查詢。


本要點適用對象如下:

 (一) 參與全國綜合性運動賽會之運動員。

 (二) 中華奧會擇定之藥檢登錄名冊(Registered Testing Pool, RTP)之運動員。

 (三) 參與特定體育團體舉辦之國手選拔賽並公告施行藥檢之運動員。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梁月卿
連絡電話: 8462860-37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20-06-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6-10 15:39:00
點閱數: 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