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力檢核】有關108學年度基本學習能力檢核補考作業說明
一、請於一週內完成相關補考作業,相關說明如下:
(一)補考答案卡(卷):
1 、請於 6 月 9 日 17:00 以前將補考答案卡或補考小學一、二年級答案卷送達教育處課程科。
2 、補考答案卡(卷)請分科、分年級用學校文件信封包裝,並於封面註記科目、答案卡(卷)總數;如若同科目各年級只有一位學生補考,請按年級排序,放同一個文件信封中。
3 、繳回補考答案卡或小學一、二年級答案卷時,請確認答案卡或答案卷與補考學生名單一致(含排序)。
(二)補考學生名單檔案
1 、檔案請參考附件。
2 、檔案內包含國語、數學、英文,請按各科分頁填寫補考學生名單(按年級排序)
3 、請於 6 月 9 日下午 18 點前填寫補考學生名單並上傳至【校務系統之公務填報 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