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109學年度課程計畫備查共同修正意見】有關課程計畫備查共同修正意見,請各校配合修正,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若學校資料無需上傳,請勾選,例如:協同教學不申請的學校請勾選無此需求。
二、若計畫中出現承辦人、主任及校長核章部分,請記得核章後再上傳。
三、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要有學校校務會議通過日期註明。
四、承上,「學校課程發展委員組織要點」內容裡,對於課發會會議有出席之規定是審查學校課程計畫時,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員通過,始得陳報各該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