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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甄試職稱:專業輔導(特教)教師&電機科-室內(工業)配線:4名
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報名起訖:2016-02-05 08:00~2016-02-05 08:00
甄試時間:2016-02-24 09:00
依據:本校教師甄選辦法辦理、教育人員任用條列。
二、甄選科別:
1 、一般科目:專業輔導教師 1 名、特教輔導教師 1 名。
2 、專業類科:電機科-室內(工業)配線 2 名。
三、甄選日期:民國 105 年02 月 24 日(星期三)依通知報到複試。
四、甄選地點:本校(花蓮市中山路一段200號)。
五、甄選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2 、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4 、具有該類科本學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及本科系合格教師。
六、本簡章即日起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05 年02 月 20 日(星期六)下午 4 時止。
八、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九、報名手續:
﹝一﹞親自(或委託)到校報名,通訊報名、電子郵件報名(須先以電話確認)。
﹝二﹞報名時請預先備妥下列繳驗表件:
1、自傳﹝500 字(以上)於 A4 紙上﹞。
2、備審資料: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證照影本與佐證資料。
3、証照:合格教師證、專業技能證照影本(無則免)。
4、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黏貼於履歷表)。
5、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6、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7、男性須繳驗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
8、免報名費。
﹝三﹞上述及相關佐證文件請預先以 A4 規格印妥繳交,正本驗畢發還,其餘恕不退還。
主辦單位: 四維高中
承辦單位: 四維高中
發布者: 郭明宏
連絡電話: 03-8561455
傳真號碼: 03-8562916
公告時間: 2022-09-11 22:48:14
最後修改: 2016-02-06 11:09:00
點閱數: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