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請學校務必於109年6月5日前確認「110年度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額度,倘學校有特殊需求須調整補助金額,請於期限前函報本府並敘明原因,逾期視同無調整需求。
重要公告請學校務必於 109 年 6 月 5 日前確認「110 年度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額度,倘學校有特殊需求須調整補助金額,請於期限前函報本府並敘明原因,逾期視同無調整需求。
說明:
一、為編列「110 年度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預算額度,請學校確認附件檔-「補助本縣所屬體育高中及國民中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或「補助本縣所屬國民小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中「110 年度編列經費(概算)」之「補助電梯維護費」及「補助電梯檢驗費」金額。
二、估算標準:
(一)電梯維護費:每部每月 2,500 元。
(二)電梯檢驗費:每部每年 3,000 元。
(三)部分學校因特殊需求調整補助金額。(按 109 年度補助金額估算)
三、倘學校有特殊需求須調整補助金額(例如:電梯年限達 15 年以上需每年檢驗 2 次、增設電梯或電梯停用無須維護及檢驗費等),請務必於 109 年 6 月 5 日(五)前函報本府並敘明原因。
四、檢附「補助本縣所屬體育高中及國民中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110 年度」及「補助本縣所屬國民小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110 年度」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