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辦理「花蓮縣109年度無障礙校園環境宣導暨管理系統操作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薦派相關人員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第 3 款及第三十條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預計申請 110 年度校園無障礙環境改善計畫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二)本學年度初任總務主任或無障礙校園環境管理系統人員。
(三)對此主題有興趣之相關人員。
三、旨揭研習訂於 109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2 時假萬榮國小學生活動中心辦理。
四、請准予遴派人員出席,並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請參與研習人員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網址: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login.php?id=194373 ,全程參與研習之學員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六、研習活動聯絡人:萬榮國小黃主任( 03-8751449 轉 22 )。
七、檢附研習實施計畫 1 份。
八、請參加研習人員務必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