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詳如說明,正式公文另案函知。
主旨:
配合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幼兒園請務必告知家長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25475A 號函、教育部 109 年 3 月 4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31443 號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2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7627 號函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2 月 27 日肺中指字第 1090030116 號函辦理。
二、幼兒園於疫情停課期間,幼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幼兒園應協助出具停課證明,以利家長其向服務機關(構)學校請假。
三、檢附教育部函文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