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修正重要公告】花蓮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請各國小轉知六年級學生及家長。
※請留意※
複選日期:語文類 109 年 3 月 28 日(星期六)、數理類 109 年 3 月 29 日(星期日),相關表件以此公告之附件檔案為主。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三)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四)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資優資源班實施要點。
二、報名資格: 108 學年度設籍並就讀本縣國小六年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管道一(測驗評量):
《語文》國語文或英語文科學習成就表現優異,經教務處、導師、語文科
教師、學者專家或家長推薦者。
《數理》具有推理、創造力及數學或自然科學習成就表現優異,經教務處
、導師、數理科教師、學者專家或家長推薦者。
(二)管道二(書面審查):
《語文》
1.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全國性語文類有關學科
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
2.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語文類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
經主辦單位推薦者。
3.語文類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
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者。
《數理》
1.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全國性數理類有關學科
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
2.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數理類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
主辦單位推薦者。
3.獨立研究數理類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
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者。
三、報名日期: 109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至 109 年 1 月 9 日(星期四)。
四、設班學校:國風國中(語文類)、自強國中(數理類)。
五、相關內容詳見附件,若有疑義請洽承辦學校,國風國中(語文類): 8323847 分
機 35 王組長、自強國中(數理類): 8579338 分機 407 方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