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線上填報5008號】轉知國教署來函有關「法務部辦理108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請於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至10月31日(星期四)融(排)入班週會時間辦理相關宣導活動,請11月15前上傳成果,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7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079085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宣導,請於旨揭期間融(排)入班週會時間辦理相關宣導活動,密集推廣犯罪被害預防及被害人保護之認知。
三、請各校透過公共刊物、演講、壁報、漫畫、作文、說唱比賽、短劇比賽或舉辦實務研討等方式,配合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宣導,強化師生對於犯罪預防及保護之觀念,以促進社會安全。
四、另請各校於活動結束後 2 週內(108 年 11 月 15 日前)將成果上傳至線上填報系統(第 5008 號)。
五、檢附法務部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及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