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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藝文團】辦理本縣國中藝術領域輔導團到校服務(光復、壽豐、平和、萬榮國中),請輔導團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謝謝!


一、 依據本縣 108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主辦單位:化仁國中

三、 受訪學校:
108 年 11 月 15 日 (鳳林國中)
108 年 11 月 22 日(吉安國中)
108 年 11 月 29 日(國風國中)
108 年 1 月 3 日(豐濱國中)

四、參加對象:國中組藝文領域輔導團員,名單如下:
(一)化仁國中 梁仲志校長
(二)富源國中 陳渙鏘校長
(三)國風國中 湯香櫻老師
(三)國風國中 蔡明潔老師
(四)國風國中 唐尉慈老師
(五)國風國中 廖汝欣老師
(六)光復國中 黃崇軒老師
(七)化仁國中 尤瑋芸老師

四、請各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與會,本案所需經費由本縣 108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並請差旅費及代課費分別檢附下列資料,於每月 10 日前報中心學校(化仁國中):
(一)差旅費
1.出差報告單
2.出差報告表
3. 收款收據
4. 核定函
(二)代課費
1.月報表
2.印領清冊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
(三)同一研習,若同時請領代課費及差旅費,請檢附兩份核定函及收款收據。
六、聯絡人:化仁國中 尤瑋芸老師 03-8543471#582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彭怡萍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9-11-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11-12 08:00:00
點閱數: 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