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80610

關於本府補助辦理「108學年度充實自然科實驗室教學設備」申請案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國中階段自然科學領域,明定實驗課程需佔總課程三分之一。為利課程之推動與執行,本府補助縣內各公立國民中學充實自然科實驗室教學設備。
一.旨揭計畫經費核撥說明如下:
(一)旨揭計畫申請學校名單如下:
花崗國中、國風國中、自強國中、吉安國中、宜昌國中、化仁國中、新城國中、壽豐國中、平和國中、瑞穗國中、富源國中、豐濱國中、玉里國中、三民國中、富里國中、富北國中、秀林國中、萬榮國中。
(二)本案委由自然科輔導團表列自然科實驗器材設備和單價,因教育處內經費有限,各校所申請的實驗設備所需的金額不一。為求資源有效且能公平分配,處內以 108 學年新生數目為補助標準,並且確保偏遠及人數少的小校也能獲得應有的資源,來審核各校提報的需求,審查結果公布於附件檔。肆經費撥入,將以公告或公文方式請學校掣據請款。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王姿勻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3
公告時間: 2019-10-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10-30 16:01:00
點閱數: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