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辦-請尚未送達「108學年度『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事項所需經費」第1期款補助經費收款收據之學校,請速於108年9月26日(四)下班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憑辦,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19 日府教學字第 1080212705A 、 1080212705B 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案收款收據尚未送達學校名單如下(至 108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6 時 30 分止):
(一)一般地區學校(含非山非市學校):壽豐國小、鳳林國小、佳民國小、景美國小等 4 校。
(二)偏遠地區全校學生數 30 人以下學校:林榮國小、長良國小、吳江國小、卓清國小等 4 校。
三、請務必依限速將收款收據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俾憑撥款,以免延宕補助款撥付各校時間。
四、另再次提醒,本計畫所聘任之代理教師為編制外人員,非屬懸(實)缺教師;為維護本案進用教師權益,不因補助經費尚未入庫或來源不同而有不同撥付期程,請各受補助學校先行了解進用人員用薪需求及生活穩定需要,本權責評估相關經費後先行墊付,俟款項撥付後再予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