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教育🌼函轉教育部「109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自108年9月1日徵件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踴躍薦舉具有傑出貢獻之個人或團體,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9 月 2 日府教課字第 1080173624 號函辦理。
二、本獎項表揚對象:本縣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國中小(含幼兒園)、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凡具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四)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隨函併附徵件海報電子檔 1 份,請協助宣傳及參與推薦;詳細資訊可上本獎項網站查詢:
http://nlaward.moe.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