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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議題輔導團】花蓮縣環境教育議題輔導團辦理團務會議,請環境教育議題輔導團及環境教育議題輔導小組相關人員準時與會,請查照。

一、依據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花蓮縣 108 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辦理。

二、會議日期: 108 年 8 月 20 日 (星期二) 上午 08 時 10 分。

三、會議地點:中原國小圖書館。

四、出席人員:
(一)中原國小 干仁賢校長
(二)東竹國小 陳彥光校長
(三)明里國小 陳世杰校長
(四)壽豐國中 黃順發校長
(五)豐濱國中 張淑晴主任
(六)明禮國小 蕭夙喨老師
(七)溪口國小 曾柏烜主任
(八)中原國小 陳維治主任
(九)中原國小 李美慧老師
(十) 壽豐國小 林仁傑主任
(十一) 宜昌國小 張乃千老師
(十二)中原國小 張立誠老師
◎環境教育議題輔導小組部分:
西寶國小李志成校長、吉安國中留啟民校長、月眉國民小學廖仁藝校長、平和國小高麗卿校長、新社國小余光臨校長、瑞美國小蕭文乾校長、大進國小郭瑛忠校長、大禹國小巫賢偉校長、教育處盧谷砳樂科長、教育處劉千瑜候用校長。
五、列席顧問名單:
國立東華大學梁明煌教授、國立東華大學楊懿如教授、黃木蘭校長、趙子綱校長、邱藍慧校長、廖美菊老師、張淑貞老師、教育處李宗憲督學、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饒瑞玲副局長、環境保護局秘書饒慶龍、張智堯先生、詹智婷小姐
六、請各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與會,本案所需經費由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並請差旅費及代課費分別檢附下列資料,於每月 10 日前報府:
(一)差旅費
1.出差報告單
2.出差報告表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
(二)代課費
1.月報表
2.印領清冊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
(三)同一研習,若同時請領代課費及差旅費,請檢附兩份核定函及收款收據。

七、聯絡人:中原國小 張立誠老師 電話號碼 03-8333547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劉千瑜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9-08-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8-18 12:19:00
點閱數: 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