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79134

★█★重要★█★108年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有游泳池學校請於7/26前將文件送達本科,餘請依說明事項辦理★█★重要★█★

發文字號: 108 年 7 月 12 日府教體字第 1080136453 號

主旨:有關「108 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體育衛生計畫』之水域安全基本需求」考核,請於 7 月 26 日前將所需資料免備文送達本科憑辦,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評鑑指標採計期間自 107 年 7 月 1 日至 108 年 6 月 30 日。

二、有游泳池學校需準備文件下列文件 7/26 前寄達本科憑辦,並將游泳池開放時間上傳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編號:5009)
(一)救生員證,需為體育署核發之 A4 大小證照,且有效期間需涵蓋說明一之評鑑指標採計期間。
(二)救生員勞動契約書,合約期間需涵蓋說明一之評鑑指標採計期間,若採每年 1 月 1 日簽新契約,請檢附 107 年及 108 年之契約。

三、無游泳池但已辦理游泳教學之學校,請填寫附件「學生健康及水域安全基本需求表」,並將電子檔( excel)及核章檔(pdf)上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編號:5005)。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李沛晴
連絡電話: 03-8462860#360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9-07-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7-26 08:55:00
點閱數: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