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人員交通費掣據】有關「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小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請下列學校依經費核定表儘快掣據到府憑撥(免備文),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6 月 26 日府教課字第 1080123060 號函辦理。
二、本案會計子目代號: CG7126 ,核定金額詳如附件,請依經費核定表掣據逕寄教育處憑撥,馬遠國小因經費來源不同,請分別開立 2 張收款收據(7,400 元整及 600 元整)。
三、本計畫執行期程為 107 年 8 月 1 日至 108 年 6 月 30 日,請學校於 108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前辦理經費核結。本計畫經費核銷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執行完畢請檢據「經費結算表」一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如有結餘款請以支票繳回。
備註:請注意因經費來源更改,若有結餘款請以支票繳回。
以下為還未掣據之學校名單:
北昌國小
志學國小
豐濱國小
樂合國小
光復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