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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公告 ★【研習公告】★檢送本縣辦理107-108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計畫,子計畫01-「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A級加強培訓班實施計畫,敬請貴校教師、學生踴躍參加並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5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44925B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目的:
(一)配合十二年國教政策,協助本縣國小、國中、高中學生及縣內民眾通過閩南語語言認證,
俾便國中升高中學生於超額比敘--其他進行項目加分,並提高本土語言能力。
(二)增進本縣國小、國中、高中學生參加語文競賽之專業素養。
(三)推展本縣優質之本土語言教學環境及內容。
(四)推動本縣本土語言教學活動,增進國小、國中、高中學生本土語言知能。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國風國民中學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本土語言國教輔導團

四、實施辦法:
(一)參加對象及人數:花蓮縣欲參與閩南語 A 級(基礎級、初級)認證之各國民中小學、高中學生及社會人士(每場次 30 人)。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1 、地點:花蓮縣國風國民中學
2 、日期: 108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25 日 (請見課表,共 36 小時)
(三)研習課程:(如附件)
(四)參加研習給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依縣府核定文號核予研習時數 36 小時。
(五)報名方式:
1 、學生:請於 108 年 6 月 27 日前,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二)後向本校承辦人員報名。
2 、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inservice.edu.tw/ 報名
3 、社會人士:請逕洽承辦人報名。
(六)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七)有關本研習相關之疑問,請洽:國風國中教務處 蕭明安組長 電話:03-8323847 分機 17
(八)本研習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餐具及環保杯。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江瓊紋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5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9-06-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6-28 13:52:00
點閱數: 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