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申請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21日止,請有服務需求之學校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www.set.edu.tw)申請。
一、本次開放國中、小及幼兒園申請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包含語言治療、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心理治療、聽能管理、社會工作及定向行動等,請學校務必上網填寫申請表,以確認學生需求。
二、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已核定服務項目之舊案學生請於特教通報網完成申請作業即可,若舊案學生欲申請新服務項目,請依說明三之申請流程提出申請;轉銜學生請新學校於特教通報網接受異動後由新學校提出申請(若延續上階段項目亦於線上申請即可)。
三、新申請學生請於特教通報網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特教相關專業團隊檢核表」由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教師填寫並核章逕送本府教育處。
四、新申請聽能管理服務或定向行動須請聽障或視障巡迴教師填寫檢核表之初評建議並核章,若尚無申請聽障或視障巡迴教師服務者,請向北區特教資源中心(03-8547145)專業巡迴組組長林倩如老師提出評估需求。
五、檢附「特教相關專業團隊申請檢核表」,請普通班級教師、特教教師及巡迴教師以質性描述方式詳述學生現況能力及專業團隊介入需求原因,以利專業團隊人員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