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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與藝文場館合作辦理「『文化輕旅行』-教育部補助極度偏遠、特殊偏遠地區學校學子前往藝文場館參訪實施計畫」1份,請欲申請之學校於108年5月30日(星期四)以前將申請表與相關表件函送本府,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5 月 2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80067963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極偏、特偏遠地區學生美感體驗之機會,培養其接觸美感場域習慣,涵養美感經驗,本部特規劃旨揭計畫,並與多所藝文場館合作共同推動優質藝文戶外教育。
三、本專案合作係配合合作藝文場館展覽期間(核定日起至 109 年 6 月 2 日),由各場館視申請情形,提供教育部審核通過之學校免費團體導覽及免費票券,參訪本計畫中特展。
四、 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 執行期程:配合合作場館特展時間,自核定日起至 109 年 6 月 2 日止。
(二) 優先補助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極度偏遠地區」,其次為「特殊偏遠地區」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三) 補助項目:本案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參訪學校所需交通費(本島 1 校至多 3 輛遊覽車,離島地區另計)及保險費,並依規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等級予以補助。
(四)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郭思妤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9-05-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5-23 16:25:00
點閱數: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