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花蓮市北區分會轄區國中小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請務必參加108年5月3日(星期五)9:00年度工作檢討會暨校園安全會議。
【重要公告】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花蓮市北區分會轄區國中小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請務必參加 108 年 5 月 3 日(星期五) 9 : 00 年度工作檢討會暨校園安全會議
轄區國小:秀林、三棧、西寶、富世、崇德、景美、東華附小、佳民、北埔、嘉里、康樂、新城、和平、水源、太昌、國福、明廉、信義、水璉、新社、靜浦、鑄強、豐濱、港口、明恥、復興、中華
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北區分會 108 年度工作檢討會暨校園安全會議實施計畫
壹、依據:
108 年 1 月 9 日花校輔字第 1070000557 號函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108 年度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計畫。
貳、目的:
為加強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北區分會各級學校學生校、內外生活之輔導工作,防範青少年犯罪,根絕不良行為,防範學生滋事,消弭學生鬥毆,根絕不良嗜好,陶冶學生高尚品德,維護學生安全,並積極推動各項服務學生工作;以達到配合學校,幫助家庭,安定社會為目的。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肆、主辦單位: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花蓮市北區分會(國立花蓮高工)
伍、協辦單位:花蓮縣教育處、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陸、實施日期: 108 年 5 月 3 日上午 09:00 時(星期五)。
柒、實施地點:國立花蓮高工交誼廳(花蓮市府前路 27 號)。
捌、參加人員:
一、本分會遴聘指導顧問及協辦單位代表。
二、本分會各委員及轄區國中小學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
三、本分會各高中職校軍訓主管。
四、本分會召集人、執行秘書、承辦人員。
玖、會議程序表如(附件 1)
拾、行政注意事項:
一、請與會長官於 108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前,依附件 2 格式填寫相關行政事項調查表,以電子郵件傳至花蓮高工承辦人藍士欽教官,俾利承辦單位行政事項準備。電話: 03-8226108 轉 326 。電子信箱: blue47@kimo.com 。
二、參加人員請各單位惠予公(差)假並依規定支給差旅費。
三、所需經費由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四、請自備環保杯,開會期間將提供茶水使用。
拾壹、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函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