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力檢核-請盡速填報】請各校108年3月21日前線上填報(4743)「集中式特教班」名單及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一、集中式特教班不應考,請各校協助填報相關班級,以利答案卡印製時剔除相關班級。 (每校必填)
二、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應考服務申請說明及申請表如附件,請搭配線上填報(4743),並詳閱以下說明。(如無需求之學校可不提出應考服務申請,但仍需線上填報集中式特教班名單)
三、申請應考服務項目共 5 項:「報讀」、「代寫答案」、「放大試卷」、「點字試卷」、「延長作答 10 分鐘」。請勾選至少一種服務項目,並註明另闢試場編號(或原班作答,試場編號請填 0)。
四、「智能障礙」如無上述 5 項應考服務需求,不需填寫申請(學生需應考,但成績不列入統計)。
五、需申請學校填妥申請表,於 108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前線上填報:
(一)步驟一、申請表紙本核章,掃瞄轉成電子檔,並上傳線上填報系統。
(二)步驟二、將申請資料登錄於線上填報系統。(請確認填報內容與核章內容一致)
六、本案將於 4 月公告全縣各校「身心障礙學生應考服務一覽表」,請各校檢視,並於 5/23(四)施測當日提供試務監察人員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