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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請本縣公私立幼兒園於本(108)年2月23日(六)前檢具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學計畫表、作息表、餐點表及學期行事曆,依序裝訂成冊,並由校(園)長核章後逕送本府備查(免備文)。

◎請本縣公私立幼兒園於本( 108 )年 2 月 23 日(星期六)前
檢具 107 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學計畫表、學期行事曆、作息表及餐點表,
並由校(園)長核章後逕送本府備查(免備文),請查照。

一、依據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辦理。
(參考網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47)

二、請依各園課程模式取向提供相關教學計畫表。課程為主題或單元模式者,
請含預定實施日期、教學主題或主題網、課程目標、可能教學活動等項目;
課程為學習區模式者,請提供各區規劃及可能學習方向、引導重點。

三、相關計畫格式、表件可參考教育部提供之教保活動課程參考手冊,
依各園需要自行調整,請逕至( https://www.ece.moe.edu.tw/?p=6169
(建議 google 開啟)
或至本府教育處處務公告(編號 52429 )參閱。

四、考量幼兒大肌肉發展及自主學習之重要性,
請於作息表中安排每日戶外大肌肉活動時間
及學習區操作時間各 30 分鐘以上。

五、各校行事曆應加入健康衛生教育宣導、生命教育、安全教育、
危機處理、性別平等教育及幼小銜接活動等議題,以維護幼兒之身心健康。

六、教學計畫表、作息表、餐點表及學期行事曆請依序裝訂成冊,
並由校(園)長核章後逕郵寄或親送至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郵寄地址:97071 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OOO 老師收」,
「收件人」姓名請填貴校(園)之巡迴輔導員姓名(袁秉弘老師、林綺秋老師、黃蘭惠老師)。

●《重要提醒:以郵寄方式寄送者,「收件人」請填寫各園輔導老師姓名(袁秉弘老師、林綺秋老師、黃蘭惠老師),以利將資料送交各園輔導老師。
郵寄地址:
97071 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OOO 老師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楊文瑞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9-02-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2-18 10:19:00
點閱數: 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