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108年度第1次公告中區、國風國中、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
一、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1 、一般地區心理師 2 名。
2 、偏遠地區學校心理師 1 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
1.一般地區
(1)本縣中區(鳳林鎮、光復鄉、瑞穗鄉、萬榮鄉)為主,支援南區為輔, 1 名。
(2)本府所屬學校(國風國中)為主,支援北區學校為輔, 1 名。
2.偏遠地區學校
本府所屬學校(富北國中),以服務該學區(富里鄉)為主。
(四)報名時間: 108 年 2 月 11 日至 108 年 2 月 14 日。
(五)考試時間:本( 108 )年 2 月 17 日。
(六)甄試方式:
1.口試( 20 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 25 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 25 分鐘)
(七)錄取名額:心理師正取 3 名,備取 2 名。應徵人員甄試成績未達 75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 108 年度第 1 次公告中區、國風國中、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