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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教育部校安中心公布一則(各級學校)公告本部「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事宜,請各校承辦人按時點閱公告並依規定辦理。

(各級學校)公告本部「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事宜
發布單位:教育部校安中心
公布日期: 2019/01/22 ~ 2019/02/11 23:59:59
公布類別:賃居服務
一、因應寒流來襲,氣溫驟降,重申請各校加強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請參照本部 107 年 10 月 31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70195857 號函),提醒學生(尤其是校外賃居學生)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安全事項,特須注意室內保持空氣流通,切忌門窗緊閉,避免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二、為使學生了解防災須知與自我檢查方法,可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網頁(http://www.nfa.gov.tw/pro/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21&article_id=829)下載運用;若感到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的窗戶通風,倘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打 119 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俾能確保學生安全無虞。

三、請學校同時呼籲家長共同關懷學生,特別要提醒孩子外出及就寢前須檢查電器及瓦斯是否已關閉,達到學生能住 得安全、家長放心、學校能夠安心的目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鄒瑋蓉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5
公告時間: 2019-01-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1-25 08:05:00
點閱數: 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