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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7學年度教保輔導團團員增能研習,請團員所屬學校惠予教保輔導團團員公(差)假出席

一、依據 108 年 1 月 9 日府教特字第 1080006939 號函辦理
二、教保輔導團輔導員之代課鐘點費與交通費,由 107 學年度教保輔導團經費支應,請檢具出差報告單及收款收據(會計子目代號 CE7039 )送府請款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吳怡靜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1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9-01-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1-15 16:48:00
點閱數: 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