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稽催】請尚未繳交107年度補助各校辦理特殊教育相關宣導及輔導活動成果冊及結報表一式兩份之學校,盡速繳交!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4 月 20 日府教特字第 1070074235 號函辦理。
二、接受補助款之學校於 12 月 18 日前,檢附書面成果報告(含電子檔)、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報本府辦理經費核銷。成果報告內容務必檢附本案實施計畫、簽到表、成果照片及回饋單(並請附上分析及說明-效益評估)。
三、尚未繳交之學校:瑞穗國小(已交)、東竹國小(1227 已交)。
四、尚缺分析及效益評估之學校:紅葉國小(已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