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送教育部修正「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發布令影本及法規條文各1份。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 月 8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45893F 號函辦理。
二、本辦法經教育部會銜財政部於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 8 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45893C 號、
台財稅字第 10804500550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
(聯絡電話: 02-8771-1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