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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公告 【藝術領綱研習公告】本府委託化仁國中辦理「花蓮縣107學年度區域聯盟領綱研習(不分區域)」,請貴校本於權責准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一、依據 107 年 3 月 21 日府教課字第 1070055181 號函續辦。
二、目的:
(一)透過輔導團辦理增能研習,實踐各領域素養導向教學及評量,提升素養導向教學效能。
(二)引導教師設計素養導向的教學活動及評量,增加學生活用於生活情境的素養。
(三)彙整優良領域素養導向教學及評量案例,整合集體智慧,資源交流共享。
三、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 108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三)上午 09 : 00-12 : 00
(二)研習地點:化仁國中二樓大會議室
(三)研習對象:國中藝術領域老師。請各校轉知教師報名參加旨揭研習日期,俾利教師了解各領域教學和評量的改變,撰寫 108 學年度課程計畫及發展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案例。
(四)研習教師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https://www1.inservice.edu.tw/ 報名,課程代碼【2542621】。
四、因應 108 課綱實施,本縣於 107 、 108 、 109 學年度規劃 22 個區域策略聯盟中心學校分階段辦理領綱導養導向研習 (如附件研習計畫) 。為因應教師專業發展需求,國中教師參與領綱研習場次不受區域之限制。
五、國中各校應遵循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之規範,從學生學習需求面整體考量教師增能之規劃,分階段薦派擔任十二年國教課綱相關年級之領域授課教師或領域代表教師參與旨揭領綱研習。例如: 107 學年度優先薦派七年級授課教師或領域代表教師參與研習, 108 學年度薦派七、八年級授課教師參與研習,各校應於 109 學年度結束前完成全校教師領綱研習之調訓。
六、各國中教師應依據授課領域於 109 學年度結束前參加旨揭領綱研習。請各校務必轉知教師報名,支持教師了解各領域教學和評量的改變,俾利撰寫 108 學年度課程計畫及發展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案例。
七、請貴校本於權責准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差旅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游可如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2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9-01-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1-05 15:04:00
點閱數: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