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公告】尚有學校未送常態編班自評表,請務必於107年10月3日(星期三)下班前,免備文寄(送)達教育處 ,謝謝!。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及「花蓮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補充規定」辦理,詳細附檔請自處務公告第 50411 號下載。
二、未送達的學校名單(10/1 下午 1 時檢核)如下:
國中部分(2 校):
吉安、海星國中。
國小部分(2 校):
銅門、水源國小。
(若貴校已郵寄,請注意後續公告是否已除名,謝謝!)
三、請未寄(送)達之各校務必依處務公告第 50411 號附件 2 評鑑表(國中 2 份、國小 1 份) 填寫完整後核章,正本(免備文) 儘速補寄承辦人,俾便辦理後續抽訪(配合教學正常化訪視)等事宜。
四、年級只有 1 個班的學校,仍應寄回評鑑表。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洽承辦人楊文廷(電話: 8462860 分機 222),感謝大家的配合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