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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重要公告】修正「花蓮縣107年語文競賽競賽員注意事項」,請務必轉知競賽員及其指導教師。

一、本年度各組競賽員報到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含可辦識為本人照片之健保卡、在學證明書、國民身分證、學生證或駕照、教
師證其中一項),證件所附照片,需為近期所攝,且足以為承辦學校報到處工作人員辦識之用,若有身分疑議或証件未帶齊相關情
事,得先由承辦學校拍照以備後續查驗,並由競賽員或各校代表教師、各單位領隊簽署切結書(如有需求,請洽服務台工作人員協助辦
理)。
二、本注意事項內容與歷年辦理方式有重要異動或重要規定,業於計畫電子檔內以紅字樣呈現;修正或補充說明部分以藍字樣表示,請詳
閱後依規定辦理。
三、有關「本縣 107 年語文競賽」競賽員序號、各項目競賽時程、動(靜)態競賽場地示意圖及相關訊息請由花蓮縣語文競賽專屬網站下載。

相關連結:

  1. http://language.hlc.edu.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8-09-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9-28 09:09:00
點閱數: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