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內政部108年度「花東地區養生休閒及人才東移推動計畫」補助作業,請於107年10月24日前,依前開計畫補助作業規定提案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9 月 20 日府建計字第 1070181853 號函辦理。
二、請欲申請提案之單位依旨揭須知備齊資料,逐項查核必要附件,連同正式公文於 107 年 10 月 24 日前送達本府建設處(申請書 25 本及電子檔光碟 1 片),以利本府辦理書面審查作業,逾期或所附資料不完整者將不予受理。
三、「花東地區養生休閒及人才東移推動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