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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檢送「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及「108學年度音樂比賽改革項目」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7 年 6 月 26 日藝演字第 1070002048 號函辦理。
二、 107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指定曲及 108 學年度音樂比賽改革項目,將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
三、 108 學年度音樂比賽改革項目預告如下:
(一) A 、 B 組分組制度重新劃分。
(二)團體組成績公告改為僅公布等第。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林孟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8-06-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6-27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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