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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07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中程計畫-工作團隊第三階段增能研習辦法」,請貴校惠予報名教師公假參與,並協助課務調整及補休,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 107 年 6 月 8 日屏大人文字第 107320045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 107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1 日假台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辦理。
三、本研習實施對象為本計畫各分區專長教師社群成員、本縣輔導團視覺藝術輔導員及視覺藝術教師,請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假並協助課務調整與補休。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陳春熹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8-06-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6-13 09:42:00
點閱數: 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