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卓越】有關「107年度教學卓越獎」觀察員到校訪視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3 月 2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32784 號函辦理。
二、本縣薦派觀察員名單如下:
(一)幼兒園代表:崇德國小附設幼兒園洪瑜澧老師。
(二)國小代表:新城國小張世璿校長。
(三)國中代表:自強國中林慧貞主任。
(四)家長代表:侯素英小姐。
二、本案觀察員訪視期間為本(107)年 5 月 14 日至本年 6 月 8 日,請觀察員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三、訪視期間相關到校訪視費及交通費由高雄市立中正高中自旨案經費項下另行撥付;課務排代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四、檢附 107 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觀察員到校觀察及認證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