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106年度本土語言(原住民族族語)認證考試獎勵申請,詳如說明,請依限辦理。
說明:
一、本案依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案件獎勵標準表」第 24 點辦理。
二、學校教育人員通過 106 年度教育部辦理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之敘獎相關事宜。
三、請 106 年度認證合格人員填妥申請表 2 份逕向服務單位申請,並於 107 年 4 月 16 日(五)前併
學校申請清冊,原住民族語附件各 1 式 2 份及族語認證書影本寄(送)達本府承辦人審查(免備
文),逾期恕不受理。
四、有關原住民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族語認證之相關事宜。(族語認證書將於 3/26 後寄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