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檢送本府補助「106學年度全國師生音樂比賽」績優獎勵金經費一覽表, 請代表本縣參加「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決賽」榮獲績優學校,於107年4月9日前確認相關經費無誤。
一、依據「」花蓮縣全國學生音樂及舞蹈比賽績優團隊個人獎勵要點」辦理。
二、相關資料請於 107 年 4 月 9 日(星期一)中午 12 : 00 前確認完成,若有疑義請電話告知( 8462860 分機 278 )承辦人,各校如未於前揭期限內回應,視為無疑義,將以本處核算之經費處理,另補助金額仍以正式核定公文為主。
三、檢附「106 學年度全國師生音樂比賽」績優獎勵金經費一覽表。
四、請榮獲績優學校於 107 年 4 月 8 日前確認補助經費計算無疑義。
五、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部分,視比賽結束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