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7年青年志工中心名冊」1份,請協助共同推展青年志工服務,擴大青年志願服務之參與。
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推動 15 至 35 歲的青年踴躍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於全國成立 16 家青年志工中心。
二、各青年志工中心主要推動業務,包括提供青年志工諮詢服務、提供青年志工媒合服務、傳遞青年志工訊息、召開志願服務聯繫會議、辦理青年志工特殊訓練及領導訓練、辦理青年小聚活動、辦理青年志工專案服務活動、輔導在地青年服務團隊等。
三、為因應在地需求,有效推展青年志工業務,各青年志工中心辦理前項業務時,惠請貴校提供相關協助,如:轉知相關訊息予所轄學校或學生、派員參與青年志工中心相關會議或活動,並給予所屬出席人員公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