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夏日樂學〕「106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推動夏日樂學計畫(前導學校)」之學校,請貴校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一、依據本府 106 年 11 月 2 日府教課字第 106020698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請於 107 年 2 月 28 日前執行完竣,並於 107 年 3 月 9 日(五)前檢附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暨成果報告 1 份,送本府核銷,如有結餘款請以支票併結報表繳回。
三、成果報告應繳交書面及上傳影音檔案至「一同樂學趣」社群網站(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gladsummer2016/),其內容應包括執行成果及教學活動紀錄,如活動影像、課程內涵、實施成效及意見回饋等:
(一)書面成果報告: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
(二)影音成果報告:教學活動影片電子檔一份(AVI 或 MPEG 格式)。
(三)國教署為推動少紙化流程,建議學校可將成果報告中
第陸項〔正向回饋(學員參加心得)〕及第柒項〔活動照片〕於課程期間或課程結束後,將學員參加心得/活動照片/影片上傳至夏日樂學 FB 社團一同樂學趣,免重複納入本成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