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06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教育班教材編輯費經費核銷辦理期限已過,請尚未完成之學校儘速繳交。
一、本府原以 106 年 10 月 11 日府教特字第 1060192986 號函核定旨揭經費,並請各校於 106 年 12 月 20 日前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成果報告書報府辦理核銷,合先敘明。
二、尚未完成經費結報(含成果繳交)之學校如下:
國風國中(已交)
三、尚未繳交成果報告書之學校如下:
新城國中(已交)、瑞穗國小、中原國小、稻香國小(已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