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課後輔導審查函文更正】★★本縣「106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課後輔導」,國小經費申請採紙本審查,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府教課字第 1070020644 號函(諒達)辦理。
二、說明四更正內容如下:
四、本學年度經費申請採紙本審查,審查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北區:本(107)年 3 月 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整,本府教育處第 2 會議室。
(二)南區:本(107)年 3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整,本縣瑞穗國小視聽教室。
三、檢附課後輔導實施計畫及國小審查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