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幼兒園因應勞動基準法之調適指引,請查照。
一、依據 107 年 1 月 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149332 號辦理。
二、 為配合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業於 105 年 12 月 21 日經總統公布部分修正條文,涉及幼兒園人員周休二日、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及特別休假等規定,為利幼兒園妥適進行園務管理,爰旨案調適指引提供參考;另本調適指引並置於全國教保資訊網(
http://www.ece.moe.edu.tw/)之最新消息,提供各界參酌。
三、至勞基法及其相關法規爾後如有修正,再行配合修正旨揭調適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