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6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案,請查照。
一、依據內政部 107 年 1 月 4 日移署移字第 1070009589 號函及 106 年 12 月 29 日府教終字第 1060249959 號函諒達辦理。
二、有關「首次」申請本案獎助學金之學校,需先以公文字號「10601478221」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
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註冊作業,始得登入申請,另曾登入本系統進行獎助學金申請作業之學校,則仍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無須重新註冊。
二、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於 106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至 3 月 16 日(星期五)前依上揭說明及本計畫規定,於線上完成申請作業並寄送系統下載本案有流水編之申請文件(含申請表、申請清冊)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徐永翰先生收,地址: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
三、本案如有其他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 9 點至 12 點,下午 1 點 30 分至 5 點 30 分,電話洽詢本案專案人員及系統承商。
四、檢送獎助學金計畫、系統操作手冊、本案專案人員及系統承商聯絡電話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