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0108再置頂】有關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高級中等學校》質性佐證資料補充說明,請各校參閱。
壹、有關 107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高級中等學校》質性佐證資料明細表本府業以 106 年 12 月 27 日府教特字第 1060248505 號函發各校。
貳、 107 學年度花蓮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質性佐證資料明細表之【資料編號 5 :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影本)】,建議各校繳交下列部分,其餘部分由學校自行評估是否檢附:
一、我的成長故事之(一)自我認識、(二)職業與我
三、學習成果及特殊表現之(五)服務學習紀錄、(六)生涯試探活動紀錄
四、生涯統整面面觀:全
五、生涯發展規劃書:全
六、其他生涯輔導紀錄:全
參、若資料繳交時上述資料之四、五、六項尚未填寫完畢,各校可自行評估是否請學生提前完成或繳交部分,以不影響學生轉銜就學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