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107年青少年科學人才培育計畫」乙份,請本縣所屬各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師生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07 年 1 月 3 日科實字第 10602007930 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資格及規定請詳參「107 年青少年科學人才培育計畫」附件或參閱本館網站:
http://www.ntsec.gov.tw/科教活動/青少年科學人才培育計畫。
三、敬請詳閱本計畫報名申請注意事項(如附件 2),於 107 年 3 月 12 日前填妥線上報名申請資料,並於 3 月 12 日前將書面報名資料以掛號郵件寄達該館實驗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