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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5年度第2期財產報表,詳如說明,請於106年3月15日前函報財政處審核,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6 年 3 月 3 日府財產字第 1060037419 號函(正本諒達)辦理。
二、未函報學校如下:明禮國小、明義國小、信義國小、樂合國小、春日國小、德武國小、松浦國小、西林國小、紅葉國小、明利國小、瑞北國小、港口國小、崇德國小、銅蘭國小等。
三、以上各校於 106 年 3 月 15 日前函報財政處審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設施科
發布者: 吳欣珊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0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7-03-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7-03-06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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