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急】◇◆檢送本縣辦理「105年度國民中學及小學原住民族語開課經費」第2期款核定表,請務必於本(105)年12月9日(星期五)前掣據到府憑撥,以維護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權益,請查照。
一、依據 105 年 12 月 6 日府教課字第 1050229323 號函辦理。
二、本案會計子目代號為: CG5007 ,請依經費核定表掣據(免備文)到府憑撥,並請私立海星高中─國中部(158 元整及 64 元整)、明廉國小(17 萬 3,259 元整及 520 元整)開立兩張收據。
三、本計畫經費核銷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執行期程為 105 年 9 月至 106 年 1 月,請於 106 年 1 月 20 日前辦理經費核結,說明如下:
(一)本縣轄屬學校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如有結餘款以繳款書方式繳回本府教育處附屬單位預算分預算項下。
(二)非轄屬學校部分,國立學校、私立學校以「花蓮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辦理沖帳,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如有結餘款以支票方式繳回
五、檢附辦理 105 年度國民中學及小學原住民族語開課經費第 2 期核定表 1 份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