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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檢送申請辦理106年學度推動國民中小學營造空間美學與發展特色學校實施計畫1份,有申請意願之學校,請於106年1月24日(星期二)前備妥計畫1式9份及電子檔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執行期程執行期程:本案執行期程為學年度(每年 8 月 1 日至隔年 7 月 31 日止)。
二、檢送本案實施計畫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8462860轉562
公告時間: 2016-11-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1-30 1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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