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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教學】請各校於105年11月10日前踴躍提出「106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子計畫二提升學生英語學習成效」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本案經費約於 106 年 6 月撥付至各校,故建議辦理期程為 106 年 7 月初~9 月底,並於 106 年度 10 月底核結完畢,請以提升學生英語學習成效為主軸。

二、有關提升學生英語學習成效,可參考辦理活動如下(參考附件一):
(一)英語日(每學期至少一次):可結合晨間英語活動、英語會話、英語廣播、英語闖關、每日一句、英語閱讀。
(二)暑期營隊活動:建議暑期或週末辦理,不限辦理天數,國小教學鐘點費每一節 320 元,國中教學鐘點費每一節 450 元。
(三)校內英語比賽及其它。
(四)若於週末、暑假辦理營隊,營隊鐘點教師若是外聘人員(代課老師暑期非聘期亦算外聘人員),依勞基法規定需為該位老師加保勞保、勞退、二代健保以維權益,其中二代健保則視該師一次請領之鐘點費是否超過 20008 元才需加保,有關勞保之相關問題(如何加保、是否加保、保費計算等)請各校逕向學校會計確認,本府初審後,會請各校再次修正計畫,爰需增加勞保、勞退及二代健保者,請於修正時更正。

三、 105 年申請過學校亦可申請;雜支經費部分不限制 5%。

四、各校於旨揭期限前將計畫書電子檔(見附件)傳送至課程教學科鍾品正老師 rrrmylm31@gmail.com (檔名請註明校名及申請人聯絡電話),另請寄送核章紙本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俾利資料彙整。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11-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1-10 1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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