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第5次催收】104學年度特殊教育校級心評教師鑑定安置工作費經費結報事宜,請中原國小、宜昌國小盡速辦理,詳如說明。
一、本府以 105 年 8 月 1 日府教特字第 1050143904 號函核定各校「104 學年度特殊教育校級心評教師鑑定安置工作費」,並請各校於 10 月 20 日前依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報府辦理核銷,請尚未完成學校於 11 月 8 日前完成。
二、尚未完成學校如下:
中原國小、宜昌國小
華大附小(已交, 11/7 已修正)、壽豐國小(11/7 已收)
北埔國小(10/28 已收)、玉里國中(11/1 已收)、光復國小(11/1 已收)
光復國中(11/4 已收)、吉安國小(11/3 已收)、明義國小(11/1 已收)
富里國中(11/1 已收)、花崗國中(11/3 已收)、新城國中(10/28 已收)
鳳林國中(11/4 已收)、豐濱國小(10/28 已收、豐濱國中(11/4 已收)